为保证校史馆参观工作的顺利开展,更好地完成参观接待任务,特拟定校史馆团体预约办法如下:
1 、由各单位、校内院系、部处等组织的 20 人以上的团体参观活动,应提前电话预约,如需提供讲解服务,原则上至少提前一天预约。
2 、团体预约需提供团体名称,到馆参观时间,参观人数,联系人单位、姓名、电话等完整信息。
3 、如需讲解服务,应详细说明活动相关情况及具体讲解要求等,由校史馆酌情安排。
4 、参观团体需按约定时间准时进馆参观,如时间临时有变动,应至少提前二十分钟告知校史馆。
5 、已预约团体在进馆参观时,由带队人员在参观登记簿上详细登记团体信息并填写当天实到人数。
6 、参观团体进馆参观应严格遵守校史馆相关规定,听从工作员安排,维持好参观团体纪律秩序并保证团体成员安全。
四川师范大学校史馆
二〇一四年月十日